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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管理新方案发布企业该如何做?

来源:欧宝体育安卓下载    发布时间:2024-08-01 02:02:53    浏览次数:1次
导读: ...

  

危废管理新方案发布企业应该怎么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发布和实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危险废弃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制度。危险废物相关企业要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信息,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加强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现互通共享。

  一是根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等动态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使得纳入名录的危险废物更加精准和科学,并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

  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以当前环境管理中属性认定存在争议的废物等为重点,识别筛选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避免“过度”鉴别、重复鉴别。

  三是落实《固废法》相关要求,制定出台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通过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和鉴别程序。

  一是支持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解决分散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

  二是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等开展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解决“工业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

  三是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

  一是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通过制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事项和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时限。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线运行;跨省转移通过信息系统实行线上协商沟通,简化审批手续,压缩转移审批周期。

  三是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等环节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低风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提高转移审批效率,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四是维护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各地不得设置不合理行政壁垒。

  一是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促进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通过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等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二是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水平。建设技术先进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有益补充。

  答:一是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一张网”。二是加强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现互通共享。

  答:危险废物产生源除了产废量大的工业企业,更多的是点多、面广、产废量小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科研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等。由于量小、种类杂、地域分布广、收集成本高,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如何收集成为危险废物收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此前,我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部分地区成效初显;联合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也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方案》总结吸收上述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破解小微企业等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出以下举措:一是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研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等产废单位点多、面广、量小等特点,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解决分散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二是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等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解决“工业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三是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

  答:长期以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由于层层审批导致审批周期长、转移难,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带来环境风险隐患。

  为此,《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通过制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事项和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时限。二是全面推广应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线运行;跨省转移通过信息系统实行线上协商沟通,简化审批手续,压缩转移审批周期。三是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等环节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低风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提高转移审批效率,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四是维护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各地不得设置不合理行政壁垒。

  答:当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区域处置能力不均衡,有的省份能力过剩,有的省份能力不足。对此,《实施方案》提出从“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三个维度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

  第一,各省根据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到2022年底前,实现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需求总体匹配。

  第二,通过区域合作、处置能力共享方式,解决部分省份受限土地资源、选址条件等导致的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危险废物处置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三,立足当前和长远,针对各地普遍难以处置、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地质特点、交通运输等因素,由国家统筹一批服务全国的大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地。

  答:当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结构不合理,“吃不饱”、“吃不下”、“吃不了”现象并存;产业集中度低、龙头企业少、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技术水平低,低值低水平利用普遍,部分危险废物设施老旧落后,难以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以下改革举措:

  一是各地动态评估本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定期发布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利用处置能力等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

  二是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促进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通过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等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三是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水平。建设技术先进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的有益补充。

  四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

  问:针对医疗废物,特别是涉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地区医疗废物日产生量激增,一度超出医疗废物常规处置能力4倍以上,暴露出医疗废物、特别是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方面的短板。目前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已提高到约200万吨/年,基本满足各地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全国医疗废物处置平稳有序。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实施方案》结合国内外实践,提出以下改革举措:

  一是保障医疗废物常规基础处置能力。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城市应尽快建成至少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2年6月底前,实现各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地区提供就近处置服务。

  二是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三是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应急处置能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统筹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明确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

  答:针对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基础支撑能力薄弱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改革内容:

  一是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国家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二是完善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治理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和转移管理制度,修订危险废物贮存、焚烧以及鉴别等污染控制标准规范。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并提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鼓励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危险废物利用设施。

  为助力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交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和深度资源化的最佳环境实践和最佳环境技术,促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21年8月13-15日在宁波共同举办“碳中和愿景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及深度资源化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解读2.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碳中和路径探析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门干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是国内第一家利用表面处理污泥生产陶粒的企业,自主研发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和成套装备,编制了《表面处理污泥高温烧结制陶粒》团体标准,率先提出飞灰协同处置涉重金属污泥资源化的技术路线,为城市垃圾焚烧可持续性开创了新的途径,提出并参与编制了《表面处理污泥金属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烧结制备衍生轻集料》团体标准。

  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废服务中心依托于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奉化区年产废量少于20吨的小微公司可以提供危废的收集、储存、转运及相关的各项服务,批复核定经营规模5000吨/年。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和奉化分局的全力支持下,佳境环保联合行业内处置企业,整合仓储、物流、系统平台等资源,致力于统筹解决危废出路,提供顺畅处置通道,降低客户企业的综合危废处理成本。佳境环保小微企业危废服务中心以“服务”作为立身之本,为小微公司可以提供专业综合的危废解决方案。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企业,以及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和深度资源化有关技术、设备设施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项目,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和深度资源化有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贮存、运输、深度资源化相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贮存间废弃净化处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化管理、智能化装备等,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3.广泛应用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信息系统或解决方案提供商,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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